总公司各职能部门结合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政策,针对各职能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全面修订了安全、质量、器材、业务、财务、人事、法律等各项管理规定,推出了新的管理制度措施标准,已于2019年2月20日企业工作会议上下发,并于工作会后根据企业工作报告精神和工作会议讨论建议意见,总公司各职能科室又拟定了各项职能管理规定补充条款,经2019年3月6日经营管理会议研究通过,于3月8日已经下发到各分公司及各职能部门。要求各职能科室及时做好宣贯培训工作,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到位,确保各项管理规定有效执行,实现3月份开门红。(综合办)